王谋寅
政权合法性指涉政治权力何以得到民众认可与服从的问题。尽管合法性理论的系统阐发是现代政治学完成的,但这一问题本身则普遍存在于古今中外的政治统治之中。在传统中国的语境下,历代王朝为了实现长治久安,均致力于政权合法性的建构,学界对此已有颇具深度的讨论。不过,大家的主要关切是儒家学说在政权合法性建构中所发挥的作用,而对于道教思想的贡献着墨不多、论述不够,因而有进一步研究的必要。本文以唐代统治者的理政言说与实践为线索,剖析政权合法性证成中的道教元素,冀期深入认识传统中国的政治文化与法律文化。
况朕之本系,起自柱下,鼎祚克昌,既凭上德之庆;天下大定,亦赖无为之功。②
朕本系老聃,东周隐德,末叶承嗣,起自陇西。③
尊祖重亲有生之大本,故先老子以别亲疏之序。④
高宗李治继续宣扬老子乃皇室之先宗,他尝言: “粤若老君,朕之本系”,⑤ “朕之绵系,兆自玄元”。⑥经过唐初最高统治者的不懈努力,老子作为李唐皇室先祖的形象渐入人心。然而,权变多智的武后以女子称帝,篡唐建周,短暂地中断了李唐的国祚。为了证明周革唐命的正当性,武则天曾借助佛经的说法,假托转轮王和弥勒佛转世,同时对老子及道教有所贬抑,以建立异于李唐之新法统。神龙元年 (705)正月,中宗李显复位,二月宣告恢复唐制,重申 “朕之远系,出自老君”,⑦既而临位的睿宗李旦亦强调:“元 (玄)元皇帝,朕之始祖。”⑧
延和元年 (712)八月,睿宗传位于太子李隆基。为了肃清武周政权之余漪,重树李唐之政统,玄宗李隆基加大力度推行高祖以来的尊老崇道政策,其间利用各种机会多次申明老子的“圣祖”地位,在他的推动下,帝国掀起崇老的热潮,老子之为李唐皇室先祖的身份也获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同。嗣后诸帝皆因袭成规,宗老子为祖祢,兹引相关文字以为例证:
仰荷玄元之,再成宗社之业。⑨
朕以玄元烈祖,庆我昌运。⑩
朕常奉圣祖玄元清静之教,励精至道,保合太和。⑪
圣人立极,教本奉先;王者配天,义惟尊祖。我大圣祖玄元皇帝,肇开宝运,垂祚
有唐,致六合于大同,跻群生于寿域。⑫
仁圣文武章天成功神德明道大孝皇帝臣某谨稽首再拜,虔诚上启……大圣祖高上大
道金阙元 (玄)元天皇大帝太上老君……。⑬
苦县旧里,圣祖故乡,宫宇具严,庙貌斯设。⑭
玄穹降祐,圣祖垂祥,将歼大盗之兵戈,永耀中兴之事业。⑮
元 (玄)元皇帝肇基圣绪,敷佑神孙。⑯
须知,唐人头脑中的老子已不仅仅是一位历史上实存的智者。老子的形象经历了一个由人而神的过程。至晚在两汉之交,老子就被人们赋予了神奇的色彩,道教出现后,老子被进一步神化。道教在创立之初即尊老子为教祖,敬称 “太上老君”,言其是 “道”的化身;后来又陆续编撰了一些道书,讲述老君生化万物、降世传教的故事,大力渲染其超凡神异。伴随着道教的流播及神仙信仰对民众意识的型塑,老子 (太上老君)的名号在民间益彰,迨至唐代,老子作为福
佑群生的道教神仙已为人熟知并广受敬祀,在老百姓的心目中享有崇高的地位。在此社会环境下,李唐尊老君为先祖,用以凝聚人心、增强政治号召力,当是最高统治者审时度势之决策。
要言之,在传统中国以血缘为纽带的宗法社会结构下及祖先崇拜盛行的文化氛围中,尊贵神圣的先祖是政权合法性评价的重要维度,因而向为历代王朝求正当性的凭资。尊老子为祖的方略在李唐肇业之初即已确立,之后被一以贯之地执行并取得了预期的效果,老子 (太上老君)俨然成为大唐王朝的政治象征与神圣符号,这为李唐统治权力的合法性提供了一个重要支撑,帝国的最高统治者亦藉以提升了统御天下的政治自信。
在中国古代的政治思想中,人君统治权来自天命的观点由来已久。早在商周之际,天命观即得以阐发,后为儒家学说所继承、发挥,天命遂成为古人心目中政权合法性的终极依据。洎降唐世,道教在统治者的积极扶持下臻于隆盛,其教理教义亦渗透到彼时之政治观念中。“道”是道教教义思想的核心。道教之道继承了先秦道家的学说,将道视为宇宙的本原、万物的主宰;同时从宗教神学的角度,对老子的自然之 “道”作了人格化、神圣化的推演:
大道能神于鬼灵,神于天帝,开明三景,生立二仪,至无之力,有兹功用。○17夫道者,神异之物,灵而有性,虚而无象,随迎不测,影响莫求,不知所以然而然,通生无匮,谓之道。
“大道”超越时空,法力无边,能化生天地万物。略言之,道教之 “道”既具有哲学上的本体论意义,也具有宗教上的至上神意义,由此成为道教的基本信仰。唐代统治者吸纳了道教的教义思想,并将 “道”的意旨与天命并举,以论证其政权的合法性来源,这在群臣为玄宗所上徽号的册文及相关赦文中有充分的体现:
臣闻惟道至大,王者均其名;惟天丕应,圣人光其德。⑲
臣闻自昔帝王,与道同功者,道宝降焉;与天合德者,天命彰焉。⑳
惟天法道,惟后奉天,既合德以降符,必执象以明本。则上玄眷命,有以丕承,大
宝鸿名,斯为公义。○21
道降真符,天有成命。
在儒家学说中, “天”为最高实有;道家与道教则视 “道”为最高存在,天地万物皆由“道”派生。在这些文书中,玄宗及群僚试图融汇道儒,诠释政权合法性的终极依据。一方面,在道与天的关系上,他们站在道教的立场,依据 《道德经》 “唯道为大”、 “天法道”的思想,把 “天”置于 “道” 之后;另一方面,在人间政权的来源问题上,仍然强调传统的 “天命”观,不过同时引入了 “道”的意旨,这是值得注意的新变化。在玄宗及群僚看来,道意与天命均是人间统治权的神圣来源,道关注着人间最高统治者的所作所为,若君主能够做到 “与道同功”,道就会降下灵符和祥瑞,以表达对其统治权的认可和褒奖。此处至高无上的 “道”具有意志,能洞察人间帝王事并赏功罚过,显然是道教之道。这样,唐代统治者运用道教的教义思想,在 “天命”之外创设了皇权的另一种来源,政权的合法性由此获得了新的解释向度, “道降真符”与 “天有成命”共同回答了政权的合法性来源问题。
祖灵也被传统中国人视为政权合法性的重要来源,宗庙之礼不仅蕴涵尊祖奉先之义,也象征帝位传承的合法性。对于李唐帝室而言,老子世数毕竟过于久远,不宜列于太庙中受祭,故为其另立祠庙。自高祖以来,诸帝不断修建老君庙、玄元皇帝庙,以供奉祀之用。天宝二年 (743)三月,玄宗 “改西京玄元庙为太清宫,东京为太微宫,天下诸郡为紫极宫”。○23自后,太清宫乃成李唐皇室供奉和祭祀老子的核心场所。在祠祀老子制度化的过程中,玄宗李隆基贡献厥伟。天宝年间,他陆续颁布敕令,在规范太清宫祭祀的同时也使其重要性得以提高。天宝八载 (749)闰六月六日敕文曰:
盛,既锡无疆之休,合享登神,思弘不易之典。自今已后,每禘祫,并于太清宫圣祖前
设位序正,上以明陟配之礼,钦若玄象;下以尽虔祭之诚,无违至道。
与宗庙供奉的近祖不同的是,太清宫中的远祖老子具有一个特殊的身份———道教尊神,太清宫的建筑形制即显现了浓郁的道教色彩:“宫垣连接,松竹交密,象仙居焉。东、西及南面,各开一门。东方曰九云门,南方曰琼华门,西方曰三清门。每门各二十四戟。其殿十一间,四柱,前、后面各两阶,东、西侧阶各一。其御斋院在宫之东,从朝献公卿以下斋院在宫之西。道士亦杂居其间。房院委曲,难可殚论。”○28不难看出,太清宫兼有宗庙与道观的双重属性。李唐皇室依托这一实体建筑及制度化的祭祀活动,强化了先祖的道教尊神形象及李唐皇室作为神仙苗裔的荣光。更重要的是,李唐帝王将先祖的神性与政权的取得联系起来,提出了 “神仙授命”的合法性依据:
庇生人者,必崇于大道;受成命者,实赖于前烈。恭惟大圣祖元 (玄)元皇帝,
道光太极,首出混元,宏敷妙门,广运真化。○29
我国家元 (玄)元锡祐,仙李标华。○30
我国家系承混元,教遵清净。○31
我国家袭庆仙源,游神道域。
李唐最高统治者在此表达了儒家关于政权合法性的重要观点———祖灵是统治权的来源之一,并将道教的神仙信仰融入其中,赋予 “祖灵”论新的内涵。他们依据道经对老子的神仙化演绎,极力颂扬老子的权威与超能,以凸显其先祖的神仙特质;同时,将统治权的获得归因于老君之眷佑,一再宣称李唐政权的建立出于仙家之授命。于是,在政权合法性来源上,儒家意义上的祖灵论衍化为道教意义上的神仙论,在当时神仙信仰深孚人心的情势下,“神仙授命”说为李唐的统治权提供了合法性基础。明乎此,我们也就不难理解李唐皇帝为什么如此重视太清宫的祭祀活动了,它承载着宣示政权合法性来源的象征意义———李唐政权授之于神仙,执掌政权实属渊源有自。
需要指出的是,在道教的教义思想中,道是神的根本,神是道的具象化,故而 “道降真符”与 “神仙授命”在内涵上具有一致性,二者对人间政权的神圣来源作出了新的解答,丰富和发展了此前的政治理论,展现了唐代统治者在政权合法性方面的理论建树。
三纲六纪所以能常吉者,以其守道也,不失其治故常吉。33
欲求仙者,要当以忠孝和顺仁信为本。若德行不修,而但务方术,皆不得长生也。○34
道德为礼之本,礼智为道之末。……故人主以道为心,以德为体,以仁义为车服,以礼智为冠冕,则垂拱而天下化矣。○35
夫无为之至妙,包于道德,统于仁义,合于礼乐,制于信智。○36
道门中人努力调和道儒,在循道而治的总原则下,儒家强调的忠孝仁义礼智也获得了安放之所,道教治国思想由此呈现出 “融儒入道”的特点。在李唐王朝的政治理念与实践中,道教的治国理论留下了鲜明的印记。察诸史籍,李唐皇帝激赏、服膺道教玄理之言语,屡有所见:“然则大道之行,肇于遂古,源出无名之始,事高有形之外,迈两仪而运行,包万物而亭育,故能兴邦致泰,反朴还淳”,○37 “玄宗妙本,实备徽言,垂范传策,将宏至化”,○38 “济于道者,化醇而刑措;善于理者,纲举而网疏”,○39 “君天下者,莫尚乎崇澹泊,子困穷,遵道以端本,推诚而达下”。○40李唐最高统治者对道教治国思想的推崇决不仅仅停留在口头上。他们认识到道教治国理论在养民安业、稳定社会方面所具有的合理性,因而将之奉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
欲其休息,更无烦扰,使获安静,自修产业。○41
故夙夜孜孜,惟欲清净,使天下无事。○42
清净者理国之本,恭俭者修己之端,朕临御万邦,方弘此道。○47
朕以菲德,祗膺大宝,深求理本,将致时雍,以慈惠恭俭为休征,以人和年丰为上
瑞。○48
自此清净训人,慕无为之理;易简齐政,成一俗之功。○49
我国家以仁义有乾坤,以道德抚夷夏。
群臣上宪宗尊号为 “元和圣文神武法天应道皇帝”。在解释其中 “应道”二字的涵义时,册文引用了道教的基本经典 《道德经》,认为宪宗能够遵循大道之微旨,行清静自然之道,故而以“应道”副之。分析李唐帝王尊号的构成,我们不难发现, “文、武、仁、孝”等是儒家学说中人君所应具备的德行,而 “应道”、“证道”、 “明道”等则体现了道教的意蕴。尊号固多溢美,但从中可以看出,在当时评价天子功德的话语体系中,对道教治国理论的践行是值得称赞的正当
性行为,换言之,对于一个君主而言,能否 “应道”、“证道”、“明道”已成为衡量其执政合法性的重要标准。
传统中国的政权合法性建构具有自己的特点,韦伯提出的传统型、魅力型及法理型统治难以妥帖地给出解释,若要对中国古代政权合法性形式进行归纳,道德型或可当之。道、德是中国文化具有标志性意义的关键概念,“天下有道”是中国古代统治者治国安邦的理想状态,也是人们认同和服从现实统治的终极理据。道德型统治内含天人合一的思维方式,政权的合法性主要建立在以天命、天道为核心的意识形态以及统治者依道治国的德行与实绩的基础之上。道德型政权合法性在理论面相及实践形态上既体现了儒家王道政治的追求,也体现了道教清静政治的内蕴。
① 《混元圣纪》卷八,《道藏》第 17 册,北京:文物
出版社、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天津:天津古籍出
版社,1988 年,第 855 页。
②太宗 《道士女冠在僧尼之上诏》, [宋]宋敏求编:
《唐大诏令集》卷一一三,北京:中华书局,2008 年,
第 587 页。
③ 《唐护法沙门法琳别传》卷下, 《大正藏》史传部
二。
④ 《佛祖历代通载》卷一一,《大正藏》史传部一。
⑤高宗 《追尊玄元皇帝制》,[宋]宋敏求编:《唐大
诏令集》卷七八,第 442 页。
⑥高宗 《改元弘道诏》,[宋]宋敏求编:《唐大诏令
集》卷三,第 15 页。
⑦中宗 《即位赦》,[宋]宋敏求编: 《唐大诏令集》
卷二,第 6 页。
⑧睿宗 《令西城昌隆公主入道制》, [清]董诰等编:
《全唐文》 卷一八,北京:中华书局,1983 年,第
216 页。
⑨肃宗 《赐玄静先生敕书》, 《道藏》第 5 册,第 558
页。
⑩代宗 《禁天下寺观停客制》,[宋]宋敏求编:《唐
大诏令集》卷一一三,第 590 页。按: 《大诏令集》
和 《全唐文》皆载此制书系常衮执笔,但未说明是哪
一朝皇帝之文告。稽诸两 《唐书》之常衮列传,衮文
章俊拔,当时推重,曾在代宗与德宗朝为官。代宗
时,衮担任过门下侍郎、同平章事,太清、太微宫
使,崇文、弘文馆大学士等职,后为相,其间当有权
责为朝廷拟制书;德宗即位后,被贬至地方任官,恐
无可能再为君主撰作制书。故此制当颁行于代宗朝。
○11德宗 《遗诏》,[宋]宋敏求编:《唐大诏令集》卷
一一,第 68 ~69 页。
○12文宗 《修亳州太清宫诏》,[宋]宋敏求编:《唐大
诏令集》卷一一三,第 591 页。
○13武宗 《九天生神保命斋词》,[清]董诰等编:《全
唐文》卷七八,第 822 ~823 页。
○14懿宗 《答亳州太清宫使李蔚表进老君灵应诏》,
[清]董诰等编:《全唐文》卷八四,第 880 页。
○15 《历代崇道记》所载僖宗诏文, 《道藏》第 11 册,
第 7 页。
○16哀帝 《改上清宫为太清宫诏》, [清]董诰等编:
《全唐文》卷九三,第 969 页。
○17 [唐]成玄英:《南华真经疏》,《道藏》第 16 册,
第 366 页。
○18 [唐]司马承祯: 《坐忘论》, 《道藏》第 22 册,
第 896 页。
○19 《开元天宝圣文神武应道皇帝册文》,[宋]宋敏求
编:《唐大诏令集》卷七,第 44 页。
○20 《开元天地大宝圣文神武应道皇帝册文》,[宋]宋
敏求编:《唐大诏令集》卷七,第 44 页。
○21 《天宝七载册尊号赦》,[宋]宋敏求编:《唐大诏
令集》卷九,第 52 页。
○22 《天宝八载册尊号赦》,[宋]宋敏求编:《唐大诏
令集》卷九,第 54 页。
○23 [后晋]刘昫等:《旧唐书》卷九,北京:中华书
局,2000 年,第 145 页。
○24 [宋]王溥:《唐会要》卷一三,上海:上海古籍
出版社,2012 年,第 353 页。
○25 [宋]欧阳修、宋祁: 《新唐书》卷一三,北京:
中华书局,2000 年,第 223 页。
○26 [汉]郑玄注, [唐]孔颖达疏: 《礼记正义》卷
五二,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年,第 1439 页。
○27 [汉]郑玄注, [唐]孔颖达疏: 《礼记正义》卷
四九,第 1357 页。
○28 [唐]王泾: 《大唐郊祀录》卷九, 《丛书集成续
编》第 40 册,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94 年,第
701 页。
○29玄宗 《追尊元 (玄)元皇帝父母并加谥远祖制》,
[清]董诰等编:《全唐文》卷二四,第 280 页。
○30武宗 《九天生神保命斋词》,[清]董诰等编:《全
唐文》卷七八,第 823 页。
○31 懿宗 《答亳州太清宫使李蔚表进老君灵应诏》,
[清]董诰等编:《全唐文》卷八四,第 880 页。
○32昭宗 《答钱奏重修天柱观敕》, [清]董诰等编:
《全唐文》卷九一,第 956 页。
○33王明:《太平经合校》,北京:中华书局,1960 年,
第 27 页。
○34王明:《抱朴子内篇校释》,北京:中华书局,1985
年,第 53 页。
○35 [唐]吴筠: 《宗玄先生玄纲论》, 《道藏》第 23
册,第 676 页。
○36 [唐]杜光庭:《道德真经广圣义》,《道藏》第 14
册,第 483 页。
○37太宗 《道士女冠在僧尼之上诏》, [宋]宋敏求编:
《唐大诏令集》卷一一三,第 586 ~587 页。
○38玄宗 《天宝八载册尊号赦》,[宋]宋敏求编:《唐
大诏令集》卷九,第 54 页。
○39代宗 《大历七年大赦》,[宋]宋敏求编:《唐大诏
令集》卷八五,第 484 页。
○40文宗 《即位诏》,[清]董诰等编:《全唐文》卷七
○,第 742 页。
○41高祖 《禁止迎送营造差科诏》, [宋]宋敏求编:
《唐大诏令集》卷一一一,第 578 页。
○42 《贞观政要》所载太宗语,[唐]吴兢:《贞观政要》
卷一,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 年,第 17 页。
○43高宗 《追尊玄元皇帝制》,[宋]宋敏求编:《唐大
诏令集》卷七八,第 442 页。
○44玄宗 《天宝十三载册尊号赦》, [宋]宋敏求编:
《唐大诏令集》卷九,第 55 页。
○45代宗 《禁天下寺观停客制》,[宋]宋敏求编:《唐
大诏令集》卷一一三,第 590 页。
○46德宗 《刑政箴》,[清]董诰等编:《全唐文》卷五
五,第 591 页。
○47顺宗 《即位赦》,[宋]宋敏求编: 《唐大诏令集》
卷二,第 10 页。
○48文宗 《禁奏祥瑞诏》, [清]董诰等编: 《全唐文》
卷七一,第 750 页。
○49武宗 《拆寺制》,[宋]宋敏求编: 《唐大诏令集》
卷一一三,第 592 页。
○50宣宗 《加祖宗谥号赦》,[宋]宋敏求编:《唐大诏
令集》卷七八,第 446 页。
○51懿宗 《即位赦》,[宋]宋敏求编: 《唐大诏令集》
卷三,第 14 页。
○52 [汉]孔安国撰, [唐]孔颖达疏: 《尚书正义》
卷一一,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年,第 274
页。
○53 [后晋]刘昫等: 《旧唐书》卷九,第 148、149、
152 页;[宋]宋敏求编:《唐大诏令集》卷七,第 44
~45 页。
○54○55 [宋]宋敏求编: 《唐大诏令集》卷八,第 50
页。
○56 [宋]宋敏求编:《唐大诏令集》卷七,第 46 页。
作者简介:王谋寅,同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讲师,博士。上海 200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