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神”的“人格化”与道教神、人关系的建构
作为认知对象的“神”出现较早,殷墟卜辞中便不乏祭祀自然神和祖先神的祝辞,如:“戊戌卜,叶。衣于弓河祀豕”(21113),“日于妣,癸其富,王受佑”(27575),“甲寅,贞,来。丁巳,尊。鬲(献)于父丁且三十牛”(32125)。“癸未,贞……告祖”(32662)。【2】【6】不过,卜辞中并无“神”字,只存在具象化的“神”观念。西周中期金文始见“神”字,多作“曩”,从“示”从“申”。如《宗周钟》:“维皇上帝百神。” [7】《簿钟》:“我文神无疆。”此外,今文《尚书》中“神”字出现6次,《诗经)22次。如《小雅·伐木》:“神之听之、终和且平。”《大雅·思齐》:“惠于宗公、神罔时怨、神罔时恫。”《周颂·时迈》:“怀柔百神。及河乔岳。”[8】姒显然,在“神”观念方面.周人已经跳出了殷人对象化的“神”崇拜,逐渐建立起一种“无相夺伦,神人以和”【9】卷一的对等关系。这一点我们还能在“绝地天通”神话[10]512-516中找到进一步的依据。由于人、神交通的权力被垄断,人与神之间忠信一明德和敬畏一福佑的对等关系也不复存在.而神、人关系的重建深刻反映了周人对殷商以来以“人”乱“神”现象…卷十的批评态度和改造痕迹。为了进一步重塑“神”的威严,周人于自然神、祖先神之外,又创造了一个人格化的、令人敬畏的“神人”系统,比如《国语·晋语二》所载虢公所梦“天之刑神”[10]283-284。此神亦见于《左传·庄公三十年》,只是被动的“梦神”转变为主动的“神降”。但不管“神”以何种方式出现.都代表着某种超人意志对人类社会的特殊干预。这也是周人观念中神、人之间特殊的“主仆”关系:人遵循礼义(乃根据天神之指示设立),就能得到神的福佑,反之将受到惩罚。这种“赏善罚暴”观念进一步体现于禹征三苗“神话”中半人半鸟的“战神”形象。【11】146-148由于“神”的权威不断彰显,“神”的形象也由某种抽象的“神人”理念或梦幻的“神人”形象转变为直接干预现实的“战神”,其实质即某种神秘、正义力量的人格化,客观地主宰着人间社会的秩序。这种半人形象的“神人”在《山海经》中多不胜数,如《大荒东经》:“有神人,八首人面,虎身十尾,名日天吴。”《大荒南经》:“南海渚中,有神,人面,珥两青蛇,践两赤蛇,日不廷胡余。”《大荒西经》:“西海睹中,有神,人面鸟身,珥两青蛇,践两赤蛇,名日弁兹。”[12]259.315.339这些半兽半禽的“神人”作为山川之灵,主宰和守护着整个“山海”的世界。换言之.他们同样是人类世界的主人。而列子、庄子等道家又对“神人”作了颠覆性的重构,将原本神秘可畏、主宰人间的“主人”变成了超尘绝俗、遗世独立的“超人”。这类“神人”形象在《列子·黄帝》中得到了极致化的描述,集中反映了道家神仙“不食五谷”、“心如渊泉”、与道合一、超尘拔俗的特质(3)[13】。
可以说,甲骨b辞一《诗》、《书》一《国语》一《墨子》、《山海经》一《列子》、《庄子》,已经构成了先秦“神(人)”观念的演化轨迹,并形成了道教
稽古太初,人生于无.形于有。有形而制于物。能反其所生,未若有形,谓之真人;真人者,未始分于太一者也。[19】992 而从另一个层面看.“真人”乃是通过修炼,重返于“无形”之境,实现形、气不分之生命存在形态的原初得道者,故“所谓真人者也,性合于道”而已,是“无为复朴,体本抱神,以游于天地之樊”的自由主体,也是从圣贤、君子进化而来的“至人”。[19]521在《淮南子》一书中,“真人”不仅具有原始的“神”性,而且具有了超越的“仙”性,代表了秦汉“神仙”思想的终极表达。正因为此,秦皇、汉武皆自称“真人”,而汉人也称誉“真命天子”为“真人”.以至于各种割据势力常以“真人”之名起势。如两汉之际,平陵人方望称“前孺子刘婴”为受天子之命的“真人”,东汉孝桓帝时,“南顿管伯亦称‘真人’,并图举兵”。【20】177,123在这样一种举国上下皆推崇“真人”的思想氛围中,道教试图以“真人”观念来建构其宗教话语权威的意图也就不言自明了。比如《太平经》将“后圣九玄帝君”视作“玉皇虚无(即虚无玉皇)”与“上玄虚生之母”感孕而生的“真人”.并精心构撰了一个“真人”降生的神话: 长生大主号太平真正太一妙气、皇天上清金阙后圣九玄帝君,姓李,是高上太之胄,玉皇虚无之胤。玄元帝君时,太皇十五年太岁丙子兆气,皇平元年甲申成形,上和七年庚寅九月三日甲子卯时刑德相制,直合之辰.育于北玄玉国、天冈灵境、人鸟阁蓬莱山中。李谷之间有上玄虚生之母、九玄之房。处在谷阴,玄虚母之始孕,梦玄云日月缠其体.六气之电动其神,乃冥感阳道,遂怀胎真人。[21]327 “玉皇虚无”与“上玄虚生之母”皆是“道”的神格化象征,代表着先天而生的原始“神人”,是《太平经》所塑造的至高神。他们以交感的方式孕育出后天成圣的“真人”——“后圣九玄帝君”(后文简称“后圣帝君”)。后圣帝君从出生之日起便具备成为“神人”的属性,三岁“体道凝真”,十四岁“受教三元,习以三洞,业以九方”,“六七之岁受书为后圣帝君,与前天得道为帝君者同无异也”。[21]327
由此可知。汉代道教的“真人”虽源自道家的“真人”思想,但多了一层谶纬神学的色彩,是具备先天神性,同时又需后天修炼的上古之人,是“真(本质性)”与“古(本原性)”两种生命理想的神圣化。东汉末年的《太平经》继承并发展了先秦以来的“真人”观念.同时又吸收了秦汉以来的神学、方技思想,将“真人”升格为降生于“虚无”、受道于“神人”的原始得道者。为获得苦难大众的追随,《太平经》又将真人标榜为“种民”的典范、道教神权的合法行使者,进而提出“神治”与“思致”之说:神人与真人派遣众“神吏”治理天下各方,记录信徒之功过善恶。重建上古和谐融洽的神、民关系,从而“思神致神,思真致真,思仙致仙,思道致道,思智致智”[21】336。这对于身处苦难的民众来说,确是梦寐难求的“太平”世界。 不仅如此,《太平经》所标榜的神、真、仙、圣并非遥不可及的彼岸.而是勤学可致的奋斗理想:“故奴碑贤者得为善人,善人好学得成贤人;贤人好学不止,次圣人;圣人学不止,知天道门户,人道不止,成不死之事,更仙;仙不止人真,成真不止入神,神不止乃与皇天同形。”[21]426由此,神仙理想成为清晰可见的现世信仰和行为动力,神、真、仙、道成为传道授业的“良师”.而道经则成为信徒与神仙之间等级化、契约化、政教化的“教科书”。显然,《太平经》所要构筑的便是这样一个神、人共存的世界。这一意图还直接体现在该经的结撰体式上,比如《太平经》基本上是以真人向神人问道、神人解答其疑问的方式演绎而成,因此,神人与真人之间具备先验的师徒授受 关系。这种关系又依次体现于神人、真人、仙人、道人、圣人、贤人等各自“出经行化.委曲导之,劝上励下”[21】328的间性关系中。需要指出的是。这种差序结构的师承关系必须在政教合一的神权中才能有效展开,故《太平经》谓: 前古神人治之,以真人为臣,以治其民。故民不知上之有天子也,而以道自然无为自治;其次真人为治,以仙人为臣,不见其民时,将知有天子也,闻其教敕而尊其主也;其次仙人为治,以道人为臣,其治学微有刑被法令彰也,而民心动而有畏惧巧诈将生也;其次霸治.不详择其臣,民多宪而乱生焉。去治渐远去乱渐近.不可复制也。[21]336 教内.神仙与人是道法意义上的师徒关系,教外则是政治意义上的君臣或君民关系。于是,早期道教神权凭借着“真人”这一传道枢纽得以真正确立和完成.在对世俗观念的颠覆性重构中实现干预社会政治生活的目的。 三、“仙(人)”的概念化与道教“神仙”秩序的建构 仙”或作“僭”,或作“企”,甲骨文、金文皆无“仙”字,篆字写作“盈”。马王堆帛书《老子乙本·道经》日: 古之盒,为道者,微眇(妙)玄达,深不可志(识)。夫唯不可志(识),故强为之容,日:与呵其若冬涉水,猷呵其若畏四曼(邻),严呵其若客,涣呵其若凌泽(释),沌呵其若朴,海呵其若浊,滋呵其若浴(谷)。[22】96 原书“企”字残缺,郭店竹简本以及通行本《老子》皆作“善”,故帛书整理者认为所残之字可能即“企”,乃“善”之借字。【22】99今所见帛书图版作““,”(230行上)。尽管此字残缺大半,但仍可肯定并非“人山”二字。从上下文内容看,解作“企”也无不妥。再者,“企”与“善”古音相近,假借之说自能成立。即使直接解作“企”,在“为”前断句,文义同样可通。而且,“古之企”与《庄子》中频频言及的“古之真人”应该就是古之“为道”者。故而,尽管此“为道”者未必就是“神仙”,却体现了“仙人”远离世俗、幽眇玄通的“为道”特征。故“企”极可能是“仙”和“僭”的古字。又因为“企”与“仙”都从“人”从“山”,因此,很容易让人产生“人山”或“人在山上”等联想,久而久之,这种联想便成为一种共识:仙人当避世居山,修仙炼神。比如《新语·慎微》日:“言颜渊道施于世而莫之用。犹人不能怀仁行义,分别纤微,忖度天地,乃苦身劳形,入深山,求神仙,弃二亲,捐骨肉,绝五谷,废《诗》、《书》,背天地之宝,求不死之道,非所以通世防非者也。”【23】93尽管陆贾批判的是求仙的时俗,却从反面揭示了秦汉以来普遍存在的“人深山,求神仙”现象,而汉人之“神仙”观念亦由此衍生而来。 为了进一步厘清“仙”与“神仙”观念之间似是而非的关系.我们不得不全面考察古籍中的涉“仙”文献。经初步统计,先秦两汉常见原典中.“仙”字共出现285次,其中“神仙”54次,“仙人”81次,全面涉及了仙药、仙山、仙化等各个方面,并表现出规律性的变化: 首先.“仙人”、“神仙”观念皆从“仙”的原始语义中演化而来,同时复合了“神”的超能力属性,是秦汉世俗神仙观念的主要形式。“仙”最早 见于《诗经》,用作“仙仙”,表示轻盈、飘举的姿仪和体态。作为神仙概念的“仙”则首见于《列子·黄帝》,然其视“仙圣”为“神人”之臣,更似汉代道教的神仙等级观念,不排除汉人窜乱的嫌疑。倒是《庄子·天地》所谓“干岁厌世,去而上僭,乘彼白云.至于帝乡【24】421”之“僵”更具有时代性。因为战国时期.“仙”已逐渐成为人们不死理想的寄托,而“神”却日益成为人意图驾驭的对象,于是我们看到,《离骚》中的各种神灵成为待命奔走的仆役,《战国策》中的“神”成为纵横家们的谈资。如果我们进一步联系前文对“神”的考察,便不难推断:战国末年人们对“仙”的追求实已逐渐取代对“神”的信仰,于是“神”的超越属性被转移到原本以长生为理想的“仙”上,最终产生一个偏正复合概念“神仙”。 其次.“仙”、“仙人”、“神仙”虽没有语义上的根本差异,但在具体使用中却有一定的特征,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者,“仙”和“神仙”都可以活用为动词,表示“成仙”、“飞仙”等动态过程,但“神仙”更多地用于概念性表达,指称各种方术或方士,如《潜夫论·志姓氏》:“世人以其豫自知去期,故传称王子乔仙。仙之后,其嗣避周难于晋,家于平阳田氏王氏。其后子孙世喜养性神仙之术。”[25】435二者,“仙”常加一后缀,如“客”、“者”等,指称一般意义上的“仙人”。如《列仙传-溪父》:“仙客舍之,导以秘篆,形绝埃磕,心在旧俗。”【26】11又 :《论衡·龙虚》:“如仙人骑龙,天为仙者取龙,则仙人含天精气,形轻飞腾,若鸿鹄之状,无为骑龙也。”【27】284三者,神仙、仙皆可特指“仙人”,而“仙人”作为对象性名词,多指称某一神仙人物或神仙群体(有时也包括“神人”或“真人”)。如《史记·孝武本纪》:“公孙卿日:‘仙人可见,而上往常遽,以故不见。今陛下可为观,如缑氏城,置脯枣,神人宜可致。且仙人好楼居。’于是上令长安则作蜚廉桂观,甘泉则作益延寿观,使卿持节设具而候神人,乃作通天台,置祠具其下,将招来仙、神人之属。”【27】478--479这种看似无意识的概念性表述.实则反映了世俗社会模糊、宽泛的“神仙”观念。
复次,从语义上看,“神仙”是“神”、“人”两种人格形态与“仙”之存在状态和生命理想所发生的意义互渗。“神仙”与“仙人”之名最早均见于 《史记》等汉初著作中,是具有共时性和通约性的范畴,并逐渐成为“仙”与“神”、“人”关系的固化表达。二者的区别在于,“神仙”更强调“仙人”超出人类极限的功能特征,而“仙人”则偏重于揭示“神仙”的原始性.即人性。从某种程度上说,“神仙”、“仙人”等观念即源于汉人对“神”、“仙”的原始语义的联想式“绑架”。正因为此,世俗意识形态才能下意识地将“仙”、“仙人”、“神人”甚至“真人”等观念全部统归到“神仙”之下。
然而.以宗教意识形态自居的“道术之士”,没有放任“仙人”、“神人”、“真人”等观念的失序状态.主动承担起澄清“神仙”的职责,各种形式的仙经(如《抱朴子内篇·遐览》所载诸《仙经》)、仙传(如《列仙传》、《神仙传》)的造作便是明证。尤其是《太平经》,不仅较为系统地论述了致神仙的思想,还有意识地厘清了“神仙”范畴内的各种概念,从而建构了“一为神人,二为真人,三为仙人,四为道人,五为圣人,六为贤人”[21】455的六品金字塔结构,并依照神人、真人、仙人等观念在典籍中呈现的时间性和抽象性,精心设计出一个天地神人多维坐标系。在这一坐标系中,现实时间越古远、宗教形象越抽象,其神圣度就越高,其在神仙观念体系中的位阶级别也就越加尊贵。在这 个“神圣金字塔”中,神人、真人、仙人、道人“皆象天.得真道”,属“助天治”的神仙,而圣人与贤人则是代表上天统治人间,与“神仙”一起维护天、地、人三界秩序的“吏人”[21]455。不仅如此,《太平经》还试图通过“人生各自有命”的宿命论思想将这个金字塔合法地确立为道教的信条,进而建立一个完整的神仙差序结构体系。[21】455显然,《三才定位图》、《真灵位业图》等道教经典皆缘这一进路造作而来。但是,由于道教派别众多,教义歧出,使得这一理想并不那么容易实现,直到宋元之际才终于形成了这样一个复合、多元、开放、融 通的神仙差序体系。 注释: (1)文中神、仙以及神仙等词频繁出现,为避免读者误 解,特此说明:凡加引号则特指概念(意识的固化 形式)或观念(意识的流变状态)范畴,否则即作 为对象化的词汇使用。 (2)《甲骨文合集释文》依甲骨片号顺序释文,括号内 数字即甲骨片号。 (3)今人多以《列子》一书为魏晋人伪作,实则经不起 推敲考证。即便有后人“窜入”,其内容也多足采 信。参马达:《<列子>真伪考辨》,北京出版社, 2000年版 参考文献: [1]洼德忠.道教诸神[M].董坤华,译.成都:四川人民 出版社.1989. [2]胡孚琛.中华道教大辞典[K].北京:中国社会科学 出版社.1995:1434. [3]Kristofer Schipper and Franciscus Verellen edit.111e Taoist csilon:A Historical Companion to the Daozang[M].Chicago: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2005. [4]萧登福.先秦两汉冥界及神仙思想探原[M].台北: 文津出版社,2001:166. [5]卿希泰.中国道教思想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9:83—84. [6]胡厚宣.甲骨文合集释文[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 出版社,1999. [7]戴家祥.金文大字典[K].北京:学林出版社,1995: 3128. [8][汉]毛亨,传.[汉]郑玄,笺.(唐)孔颖达,疏.龚杭 云,等,整理.毛诗正义[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 社,1999:577,1010,1304. [9][汉]孔安国.尚书注疏(卷一)[G].清嘉庆二十年 南昌府学重刊宋本《十三经注疏》本. [10][清]徐元诰,撰.王树民,沈长云,点校.国语集解 [M].北京:中华书局,2002:512—516,283-284. [11][清]孙诒让.墨子间诂[M].北京:中华书局, 1954:146—148. [12]袁珂.山海经校注[M].北京: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2013:297,315,339,45. [13]杨伯峻.列子集释[M].北京:中华书局,2013:47—48. [14]张继禹,主编.中华道藏(第29册)[M].北京:华 夏出版社,2004:899. [15】张继禹,主编.中华道藏(第46册)[M】.北京:华 夏出版社,2004:160. [16]张继禹,主编.中华道藏(第2册)[M].北京:华夏 出版社.2004:3. [17]张继禹,主编.中华道藏(第28册)[M].北京:华 夏出版社,2004:13一14. [18]王利器.文子疏义[M].北京:中华书局,2012:18. [19]何宁.淮南子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1998: 992,521. [20][清]王先谦.后汉书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 1984:177,123. [21]张继禹,主编.中华道藏(第7册)[M].北京:华夏 出版社,2004:327,336,426,328,336. [22]国家文物局古文献研究室,编.马王堆汉墓帛书 (壹,下)[M].北京:文物出版社,1980:96,99. [23]王利器.新语校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6:93. [24][清]郭庆藩.庄子集释[M].北京:中华书局, 2010:421. [25][汉]王符.潜夫论笺校正[M].[清]汪继培,笺.彭 铎,校正.北京:中华书局,1997:435. [26][汉]王充.论衡校释[M].黄晖,校释.北京:中华书 局,1990:284. [27][汉]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59: 478-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