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陕西 西安 710127)
在当代中国的现实道德生活的某些方面,出现了一些“断崖式塌方”现象,非道德主义社会情绪不时泛起。对此,有论者将功利主义社会思潮的盛行看作是这种现象的思想或意识形态原因之一[1]。事实上,这种观点不仅没有找到当代中国道德问题的症结,无法厘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功利原则的意识形态地位,而且可能带来伦理研究和话语方式上的极大混乱。因为这种观点是抽象而笼统的。 一方面,它没有看到马克思和边沁(Jeremy Bentham)、密尔(John Stuart Mill 1806—1873)等激进主义之间的历史和逻辑联系[2](P369),另一方面,它也没有准确界定马克思主义在伦理思想史上的谱系定位。毋庸讳言,马克思主义在道德问题方面属于功利主义。但是,与古典功利主义有别,它并不狭隘,而是科学的功利主义,正如毛泽东所说,它是“革命的功利主义”[3](P864)。面对有可能陷入污名化、标签化、片面化泥淖的功利主义伦理思想,聚焦毛泽东革命功利主义伦理思想,从理论形态和价值内容两方面入手, 进一步分析探讨其基本特征,从而正人心靖浮言,在经济社会各个层面面临深刻变革的今天显得尤为迫切。
革命的功利主义的“积极性”,还凝结在对伦理利己主义和心理利己主义所做的“共产主义否定”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实践精神上。毛泽东充分肯定人民群众的利益要求,但是,这种利益要求不是抽象的, 它具有其自身的历史合理性。所以,在满足人民群众利益要求的同时,要注意“它具有一个特定的、有限制的尺度”[4](P76),而不能走向极端,“一定要克服个人主义、本位主义、绝对平均主义和自由主义”[9](P420)。从文明史的角度看,完全否定个人合理利益的整体主义、绝对平均主义的观点是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真精神”的。马克思给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条件下的个人合理利益以积极的肯定。他认为对我们人类现有文化和文明的抽象否定这种做法是非自然的倒退,非但没有超越私有财产的水平,而且是低于其水平的,“恰恰证明私有财产的这种扬弃绝不是真正的占有”[4](P76)。对于个人的合理利益的消极否定、绝对否定不是人性的发展,不是人的自由存在和全面发展。从实践经验的角度看,毛泽东深刻总结了中国革命尤其是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教训,高度重视整体和局部、中央和地方、集体和个人利益的统一性,在他看来,“抽象的集体”和“孤立的个人”都是不可取的。因此,“我们必须兼顾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9](P380),“都必须兼顾,不能只顾一头”[9](P244)。“我们历来……反对把个人物质利益看得高于一切,同时我们也历来提倡关心群众生活,反对不关心群众痛痒的官僚主义。” 革命的功利主义在物质感性满足与精神需求的价值关系上也表现出“积极性”的实践精神。在古典功利主义的历史上,虽然密尔曾经使用内在发展和自我实现的幸福主义努力修正边沁快乐主义的感性论偏颇[10](P10),但是,这种资产阶级功利主义受历史和时代精神的限制而未能最终走出狭隘感性的窠臼。马克思和恩格斯敏锐地看到了这一问题。“共产主义者既不拿利己主义来反对自我牺牲,也不拿自我牺牲来反对利己主义……无论利己主义还是自我牺牲,都是一定条件下个人自我实现的一种必要形式。”[11](P275)显然,马克思和恩格斯不是仅仅把狭隘的功利看做道德价值的标准,“自我实现”,即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才是道德价值的最高境界。而这对于毛泽东的革命的功利主义而言,就是“人类全体的幸福”[8](P683)。这种幸福带有最大的普遍性特征,即“最广的”和“最远的”特征。它不仅仅是感性的物质利益满足,还是理性的精神利益满足;它不仅仅是成就他人,而且通过成就他人而成就自己。 这就是做一个像白求恩、张思德、雷锋等道德楷模那样的高尚的人,一个“积极的人”,一个“完整的人”。 三、超越性:革命功利主义理论品质的批判精神 就其理论自身的内在性特征而言,毛泽东革命功利主义因为它所具有的内在的理论品质的批判性, 也因为它所具有的全面性和积极性,而使得它在理论形态和价值质料两方面具有了超越性的特征。 革命的功利主义是一种最为“普遍的”功利主义。“以最广和最远为目标”[3](P864)并非局限于局部的、仅仅关注眼前利益的狭隘主义,所谓“最广的”,并不简单的是边沁和密尔所主张的“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快乐或幸福”,而是“全人类的幸福”,是“无产阶级的功利主义”。它所具有的群众基础和历史道义担当精神,与英国功利主义的激进主义政治诉求相比,显现出宽广无私而浪漫的胸怀。至于中国古代思想史上的那些“功利主义”,就连思辨水平较高、道德基础较广的墨家志功思想,比如“兼爱”“非攻”等, 更不用说狭隘且自私的法家“功利主义”,最多不过是一种伦理利己主义而已,一种充斥着蒙昧主义色彩的封建“治术”而已。虽然它们不乏思想精华和政治理性,但从整体上说,它们相对于革命的功利主义根本无法望其项背。不可否认的是,毛泽东虽不可避免地受到传统经世致用思想的影响,但是,我们绝不能因此就将它们看做毛泽东革命的功利主义的思想来源。 革命的功利主义是一种最为“真实的”功利主义。这种“真实性”表现在它是实在的而不是虚伪的。 和马克思一样,毛泽东也将反动阶级思想家口是心非的“私心”拒斥以及对于实现大众利益的号召,看作是极其虚伪的。马克思说:“共产主义者根本不进行任何道德说教,施蒂纳却大量地进行道德的说教。”[12](P275)让人们互相关爱、追求非利己主义等,并非是共产主义在道德方面的要求。为什么呢?因为在马克思看来,资本的恶德只有通过摧毁资本的逻辑才能解决。因此,任何摧毁资本逻辑之外的道德主张,如果不是无知而浅薄的,那就是虚伪而险恶的。自私自利的狭隘功利主义追求,只有等待其“物质根源的消失”,才能被彻底根除[12](P275)。毛泽东认为,不论何种作品,仅仅是少数人所钟爱,但是并非大多数人实际需要的,而将其强硬的拿出来,向人民群众宣传推广,这种将个人或者少数集体的喜好及利益置之于整体利益之上的做法,是没有自知之明的。任何物品都需要经得起实践的检验,能够让人民群众体会到真实的利益,才可以称之为好东西,才是我们所倡导的[3](P865)。革命功利主义的“真实性” 也表现在它是以“真正的集体”而不是以“虚构的集体”作为价值基础和出发点的[12](P84)。有学者将毛泽东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功利主义思想分别界定为“革命的功利主义”和“集体的功利主义”,事实上毛泽东在任何历史时期所倡导的“功利”,都是“公利”,是人民大众、中华民族、全人类的利益,而不是私利,不是小团体的利益。是这些“真实集体”的“真实利益”。革命功利主义的“真实性”还表现在它对于人民利益的追求是科学的,而不是片面的。从道德认识论的角度看,它如实地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利益需求,客观地评价了人民利益实现的现实情境,正确地提出了人民利益实现的可行道路。因而,革命的功利主义是科学的功利主义。 革命的功利主义是一种“辩证的”功利主义。革命的功利主义从历史的角度看,具有实践辩证法的特质。即它是具有辩证的自新功能的,它始终包含着顺应历史发展的内在逻辑力量。这种实践辩证法, 事实上已在边沁、密尔、斯密和西季威克等人的功利主义思想中或多或少地以萌芽的形式表达过了。功利主义也正因为自身所具有的这种实践辩证法品格,才实现了新近的社会哲学和福利经济学的华丽转向。但是,只有革命的功利主义将这种以人的完整存在为前提的立足实践、顺应实践、服务实践的辩证精神贯彻于功利主义伦理思维和道德评价的所有方面。以实践辩证法为中介桥梁的社会哲学、福利经济学与功利主义的沟通和对话,理应给功利主义和社会学、经济学带来革命性变化。遗憾的是,现代西方的功利主义伦理学和经济学似乎都因为自身的形而上学偏执而给各自都带来了重大的损失。阿玛蒂亚·森(Amartya Sen)说:“由经济学与伦理学之间不断加深的隔阂所造成的损失具有两面性”,对于人的行为的理智或德性的片面性分别强调,不仅仅给经济学带来损失,而且给伦理学亦带来了较大的损失,“是一件非常不幸的事情”[11](P15)。阿玛蒂亚·森是正确的,当代西方功利主义的后果主义和福利经济学并没有守住古典功利主义的实践辩证法的火种,它们把经济学和功利主义都引向了黑暗的“贫困化”[13](P32)。在他们那里,作为理论对象的人是以“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假设存在着的。但真正的情况是“道德哲学家和先驱经济学家们并没有提倡一种精神分裂症式生活,是现代经济学把亚当斯密关于人类行为的看法狭隘化了”[13](P12)。庆幸的是,在以“革命的功利主义”为基础的毛泽东的政治经济学中,人和人的生产都是基于实践辩证法的,都是完整而系统的,是活生生的,是立足于现实生活的。在这里,人是完整的,是感性和理性的统一体。社会主义生产过程被看做是人自己以及人和他人、人和共同体、共同体与共同体之间的各种利益形式的协调过程。在这里,历史真正成为“主体的人的现实的历史,……人的产生的活动、人的发生的历史”[13](P94)。历史是人民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 我们可以看到毛泽东的革命功利主义思想,在理论形态中蕴含着辩证精神的全面性、价值内容中实践精神的积极性、理论品质中批判精神的超越性,无论是在理论形式上还是在实质内容上都超越了古典功利主义,超越了与资本主义政治经济革命密切联系在一起的资产阶级近代功利主义及其在当代的后果主义和福利主义等变种,在功利主义的发展史上具有革命的意义。这种革命性意义在于在其理论表现上的全面整合性、价值诉求上的积极性和理论品质上的与时俱进的超越性。 参考文献 [1]苏令银. 反功利主义:一种值得重视的伦理思潮[J]. 天津大学学报,2002,(3). [2]罗素. 西方哲学史:下卷[M]. 马元德,译. 北京:商务印书馆,1976. [3]毛泽东选集:第 3 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4]马克思. 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 [5]罗伯特·纳什. 德性的探询[M]. 李菲,译. 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7. [6]史蒂文·卢坡尔. 伦理学导论[M]. 陈燕,译.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7]毛泽东诗词[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 [8]毛泽东选集:第 2 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9]毛泽东文集:第 6 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10]约翰·穆勒. 功利主义[M]. 徐大建,译. 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 [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3 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12]阿玛蒂亚·森. 伦理学与经济学[M]. 王宇,王文玉,译. 商务印书馆,2014